单说一“情”字

在朋友圈看到说多部门联合建立“黑名单”惩戒暴力伤医者的消息后,发了感慨说这个措施太虚,以拘留为前提,而能拘留暴力伤医者本来就需要感激遇到了青天大老爷了,更多的情况还是“被和解”“被道歉”“被情绪稳定”。条条款款早就有,执法部门和稀泥医院太孬才是痛点,医患矛盾剥掉外衣以后不过是两个屌丝互啄,都觉得自己委屈要发泄,其实不过是同一个阶层的阶级兄弟互动伤害了感情罢了。

回头想想,其实说执法不力或者医院太孬也不在点子上。我们向来就是一个人“情”社会,有说叫理大不过天,又说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”,天也是有仁有情的,所以理大不过情。互联网普及以后,这种“情”的一个明显例子就是舆论,舆论最重要的是舆情,人们说什么不重要,说让“你爸李刚”死或者活其实都是一样的,重要的是人群的情绪,所以“情绪已经稳定”常常出现在有关部门事件处理的结果报告中。情绪又有积极和消极区别,舆情也一样,比如中国包揽奥运会金牌后,全国人民群情激昂,这种积极的舆情需要控制吗?大部分情况不需要,反过来,如果某人做了伤天害理之事,群情愤懑的消极舆情出现了,这个时候就需要给群众一个交代了。也是这样,前面北大医生被打的事情,在消极的舆情起来以后,才出现了通告。我们常说舆论左右了判决,其实应该是消极的舆情左右了判决,论的什么可能并不重要。所以法治难,难在需要打破“人情治事”的传统和思想意识,让理大于情。顺便提一嘴题外话,事故的人推崇做人要圆滑,从这个角度来看,这个圆滑并不是两面三刀的意思,而是在理与情之间,个人原则和面对的现状之间自由转换的“能力”。

2018年10月17日